发表时间:12-25 20:02

中国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
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市、山西省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。决定指出,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(局)、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、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。本决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。

(via:中新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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